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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榆林市榆阳区煤炭计量站迁址和增设临时附属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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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6-00149 [ 主题分类 ] 矿产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6-07-2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04〕128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榆林市榆阳区煤炭计量站迁址和增设临时附属点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榆林市榆阳区煤炭计量站迁址和增设临时附属点的批复

时间: 2006-07-24 00:00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来的《关于榆阳区煤炭计量站迁址和增设临时附属点的请示》(榆政字〔2004〕17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公路改线、矿区道路增加等情况的变化,继续发挥榆阳区头道河则、郭家伙场等煤炭计量站在规范区内煤炭生产、运销秩序方面的作用,同意将郭家伙场站由210国道286Km处迁至284Km处,柏树梁站由302省道70Km+200m处迁至56Km+600m处,二家梁站由302省道金岗寺村迁至83Km+700m处,王则湾站由王则湾村迁至榆乌路口2Km处;同时,在头道河则站增设马梁、麻黄梁两个点,在二家梁站增设昌汗界、鱼河集装站两个点,在郭家伙场站增设东风煤矿、榆树湾和方家畔矿区三个点,在柏树梁站增设牛家梁什拉滩点,以满足计量需求。具体站点位置请商市交警支队勘定,确保交通畅通。


二、迁址和增设的站点只对区内运煤车辆办理煤炭计量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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